近日,省人社廳與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于2023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通知》,決定從2023年1月1日起,為福建省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全省總體調整水平為2022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3.8%。
今年繼續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體現公平原則。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統一按每人每月34元增加。 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包括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兩個部分。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按照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元;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部分,按照2022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89%調整增加。 體現重點關懷。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2022年當年達到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發40元。此外,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不低于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 新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于2023年7月31日前發放到位,惠及全省231萬余名退休人員。
退休人員張先生:
2022年,我每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是3200元,繳費年限是28年,這次調整完每月可以增加多少養老金呢?
答:
一是定額調整34元;
二是與您的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部分60.5元(3200元×1.89%);
三是與您的繳費年限掛鉤調整部分28元。
這三塊累加后,您每月基本養老金可增加122.5元。如果您2022年當年達到70周歲,還可以再增加40元。新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從2023年1月份開始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