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聘對象:具有國家承認的符合招聘崗位要求學歷的畢業生;經人事主管部門同意離職或調動的各類在職人員(在面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提供同意解聘或調動證明)
2、招聘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條件;年齡在18-35周歲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不得報名
二、薪酬待遇
用工人員實行勞務派遣制,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勞務派遣手續,月薪2600左右,按法律規定辦理“五險一金”。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簽訂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者,終止用工關系。
三、招聘程序
應聘人員通過報名確認、資格初審、面試、體檢等程序,擇優錄取。具體面試時間,電話通知資格初審合格者。
四、報名事項